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20-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审议情况
2020年2月26日,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以信用、抵押等方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三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施延军先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额度内全权处理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相关的一切事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二、提供抵押担保进展情况
(一)金字冷冻食品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冷冻城”)以土地房产作抵押物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金华分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1、 抵押合同签订情况
金字冷冻城与中国银行金华分行于2020年2月27日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
(1)担保主债权:担保主债权为2020年2月27日至2023年2月27日期间,在人民币1409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中国银行金华分行与金字冷冻城因主合同而产生的债权。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抵押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2、抵押物及抵押登记情况
根据上述合同,金字冷冻城于2020年2月28日完成了相关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不动产登记证明》(浙(2020)金华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523号),具体内容如下:
(1)证明权利或事项:抵押权
(2)权利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
(3)义务人:金字冷冻食品城有限公司
(4)坐落:金华市金星南街36号
(5)不动产单元号:330702010007GB00453F00040001
(6)不动产权证书号:00466650、00466452、金市国用(2016)第010-03786号、00466451、00466455
(7)抵押方式:最高额抵押
(8)不动产评估价值: 14090万元
(9)最高债权数额:14090万元
(二)金华金字火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金字”)以土地房产作抵押物为其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金华分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1、 抵押合同签订情况
金华金字与农业银行金华分行于2020年3月2日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
(1)担保主债权:担保主债权为2020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在人民币10021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农业银行金华分行与金华金字因主合同而产生的债权。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金、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权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抵押物及抵押登记情况
根据上述合同,金华金字已于2020年3月3日完成了相关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不动产登记证明》(浙(2020)金华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819号),具体内容如下:
(1)证明权利或事项:抵押权
(2)权利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3)义务人:金华金字火腿有限公司
(4)坐落: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1000号
(5)不动产单元号:330702010003GB00248F00010001
(6)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17)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45837号
(7)抵押方式:最高额抵押
(8)不动产评估价值: 10021万元
(9)最高债权数额:10021万元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抵押担保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上述抵押担保是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事项顺利进行,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运营相关的资金需求。相关抵押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抵押合同》;
2、《不动产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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