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宝昌微访谈# 让我印象深刻的案件有很多,但这两年代理的案件印象最深的,还是中消协首例公益诉讼案,帮助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维权。事由是某经营者生产销售的正三轮摩托车,不符合国家的强制标准,此外有些已经被工信部公告取消的型号,企业仍然生产销售,这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很多农民使用正三轮摩托车来进行生产、运输农产品,企业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起案件从调查取证、申请法院的律师调查令,到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进行调查。期间反复协商、沟通、交换证据、开庭审理、对证据质证法庭调解,前后历时三年半,虽然最后不是以判决结案,而是以调解结案,但我们的6项诉讼请求全部得到了支持,调解结案达成的调解协议超过了我们原来的请求,更多地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为什么说对这个案子印象深刻呢?因为这不是某一个个案,这涉及到几万名消费者的权益。这些消费者又不是一般的消费者,是消费者中的弱势群体,是我们农民。所以在调查取证方面,我们力争做到全面详实、证据充分,反复开会论证,查阅法律法规,包括国内的也包括国外的。双方在法庭上提交的证据有三四千页,堆起来很高,我们付出了很多。这个案件中,我们看到很多弱势群体的无奈,也遇到调查取证的艰难之处。在质证证据中,我们也看到了一些隐瞒或串通证据等现象,看到了很多在不同案件中会发生的事情,相当于一个案件大全。但不管怎么样,尽管过程艰难曲折,最终结果超过了我们的预期。@中国消费者报 #315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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