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问我一个问题,问题如下:
总结下来就是A欠B1000+没还,B苦要无果便删其微信。后来A转钱给别人错给B转1000+,现在A想要回钱,可能吗?
这里我们要先搞明白一点,之前的债券债务关系是否还存在?判断标准为债权已到期B未明确表示放弃债权且该债权在有效期内(一般是债权到期日起2年内)
一、之前的债券债务关系依然存在
那么要看A起诉什么
1、A起诉B不当得利。法院会判A胜诉。
2、A起诉B不当得利,要求B返还财物。B可以以前债权存在为由进行反诉,要求A还之前的债。俗称我欠他欠,他欠我钱,我不还这钱。这时法院会判B构成不当得利,B与A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两笔债权抵消。此时A部分胜诉。
二、之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已消灭
那么无论A起诉上面的“B不当得利”还是“B不当得利,要求B返还财物”,法院都会判决A胜诉。
对于B来说,如果能够确认之前的债权还存在,那么要想争这口气,还是可行的。如果之前已经明确告知对方,这钱我不要了,那么建议B还是把钱还回去,否则败诉可能性极大。
败诉后果
承担诉讼费用
个人觉得,这种人就不要往来了,欠钱不还,还耍赖的人,人品不行。没必要和他纠缠。如果真想要这1000元就跟他死磕,让自己变得比他还要无赖,还要难缠,那么他自然会放过你。
不过人的性格不是早就定型了吗?想要突然变成另一个人是很难的,所以我觉得还放过自己,不要较真,该退就退,眼界能看的更高、更远,心情自然能更加快乐。快乐的生活不是我们所追求的么。
我是小法师,来自祖安,爱你哟(๑′ᴗ‵๑)I Lᵒᵛᵉᵧₒ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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