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7日公布,中国人民银行13日将通过金管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发行300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分别为三个月期和一年期,票据于17日交收。
此次发行的三个月期人民币央行票据总值为200亿元,一年期人民币央行票据总值为100亿元。每一系列央行票据将以面值发行,三个月期人民币央行票据于或最接近2020年5月18日的利息支付日到期;一年期人民币央行票据于或最接近2021年2月17日的利息支付日到期。
每一系列央行票据利率为该系列央行票据投标确定的单一年息发行利率,即该系列投标中获接纳的最高中标利率。三个月期央行票据利息于2020年5月18 日派息,一年期央行票据于2020年8月17日和2021年2月17日各派息一次。
央行委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发行及交存代理,负责协助央行办理央行票据招标事宜。合资格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成员以利率为标的,通过中央结算系统债券投标平台进行竞价投标。每项投标均须以人民币50万元或其整数倍数为单位,利率报价变动幅度为万分之一(0.01%)。
2018年9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管局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将利用金管局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债券投标平台,在香港招标发行中国人民银行票据,以期丰富香港高信用等级人民币金融产品和人民币流动性管理工具,完善香港人民币债券收益率曲线,支持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发展,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随后,自2018年11月7日至今,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发行了多批人民币央票,总体规模已经远超千亿元人民币。(记者张欢)
微信编辑:穆皓
监制:蒋春林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