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天眼APP讯 : “交完了40万元咨询费,我就被踢出了贴单群。说是给我推荐短线牛股,收益能翻倍,结果不赚钱反巨亏”……
“40万元不算高,还有人一次了60万元……”
投资者小沈曾是上海新兰德投资咨询公司的客户,他花了近40万元买了付费服务,“投顾老师”承诺收益翻倍,结果100多万元的本金亏损了近80万元。这次他专程从外地赶来上海,旁听一起个人诉讼上海新兰德投资咨询公司的庭审,他急切地想知道自己的钱还能不能拿回来。
小沈的购买服务协议单
最让投资者担心的是:目前上海新兰德已经无法为自己提供正常服务。“微信不回,投顾和助理也全都联系不上了。”
据查,上海新兰德投资咨询公司于去年12月9日被上海证监局以“误导性宣传”、“保证及承诺收益”、“投顾无证上岗”等缘由暂停了新增业务。
公司办公地址人去楼空
上海新兰德是一家老牌投资咨询公司,成立于1993年11月1日,主要经营范围为证券咨询(不得从事金融、证券交易、保险业务),证券软件研发、销售等。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曹伟超。
有不少投资者表示,选择购买上海新兰德的服务主要是冲着正规牌照又是成立20多年的老牌子。但事实上,令投资者意外的是,这家老牌机构违规行为却不少。
就在2019年的12月9日,上海证监局对上海新兰德采取责令改正,暂停新增客户九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
据查,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无证券投资顾问资格的人员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
2、在营销和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环节存在虚假、不实、误导性宣传和承诺、保证收益的行为;
3、未有效落实业务环节留痕管理的要求。
这已不是上海新兰德第一次上证监会的处罚,2019年上海新兰德武汉分公司也受到湖北证监局的监管处罚。2017年,上海新兰德安徽分公司、北京分公司也均因投顾业务多项违规,被证监局暂停新增客户。
湖北证监局监管函
更令一些投资者意外的是,目前上海新兰德陷入了某种程度上的“失联”状态。
根据官网显示,上海新兰德投资咨询公司位于该大厦17楼,小编来到上述楼层,只见整个楼层已经被全部清空,没有留下一点办公的痕迹。
“公司大概一个月前就已经搬走了。”在新兰德上海的办公所在地——蓝海国际广场,一楼大厅接待处人员告诉小编,这段时间三天两头有投资者来找上海新兰德的办公室,“找上门来的这些人都说自己在股市里亏了很多钱,有的亏了好几百万元,亏几万元算最少的了。”
公司原地址现状
据了解,这栋办公大楼里还有一处可以供上海新兰德投资者进行善后事宜的临时接待处。
不过,接待处工作人员并非上海新兰德公司的员工,只是表示可以代为投资者转达诉求。据她们的描述,在之前找上门的一部分投资者中,有人联系到新兰德的人甚至约了见面,但是具体投资者能否拿回服务费,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
记者辗转联系到新兰德公司的相关联络负责人,他回应说,“目前公司营业在整顿阶段,未来还会继续经营。”他表示投资者目前有诉求还是能找到公司员工,“投资者接待工作我们都在做,对于一些问题也在积极处理,客户的一些需求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
投顾“收费套路”雷同
部分投资者提出诉讼
“一开始我被拉到一个40个人的QQ群里,有金牌顾问、他的助理,还有很多其他投资者。”上海新兰德客户之一小沈回忆,当初这个群非常活跃,每天都会贴单,贴收益。还有不少人在群里随声附和,“老师真棒,收益已经翻倍”,“40万元很快就赚回来了”等等。
观察了一个多月,最终没能抵挡住高收益的诱惑,小沈狠狠心交了40万元投顾费。没想到的是,刚交完钱,他就被踢出了群聊,然后由投顾和助理单独联系他,给他推荐的股票丝毫不见之前的“牛气”,涨不成还反而越跌越惨。
来自江苏的小刘虽然没有被拉进QQ群聊,但是套路也很相似,都是先给点“甜头”,然后再收取高额的手续费。
“后来跟我说学费是总仓位的20%,最低20万元,不过我没同意。”小刘表示,此后投顾和他的助理推荐的股票都亏了,“有一只票亏到十几个点的时候让我割肉,其他股票也都是赔钱的,基本上都赔20个点左右。”
小刘与助理的聊天记录
2020年1月15日,程应龙、程旻父女与上海新兰德的诉讼在杨浦区人民法院开庭,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在同一地点,这已经是第二起个人投资者和新兰德的诉讼案开庭。
从以往类似案件受理情况来看,有的是原被告双方选择达成调解协议,因此记者查询到的裁判文书中相关案件并未公布具体调解细节。
不过记者了解到,在某一例涉案金额较小的案件中,上海新兰德同意返还投资者90%的服务费。不过该公司的代理律师当庭表示,“目前公司账户虽然有资金,但是资金遭遇冻结。”并向法院提出了延期到账。
而据几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介绍,该公司在展业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可质疑之处:比如在于投资签订协议前,未能清楚告知投资者协议的具体内容。对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足,对于年纪大的投资者未明确提示风险,而是与其子女签订协议,实际上付费和操作股票的还是老人自己。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评论